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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20 3 月, 2005

紅襪釋出黃俊中,張世祺妙計欲速則不達?

民明運動科學特搜班 總代

幾天前無預警傳出旅美球員黃俊中因傷被紅襪隊釋出的消息,連民明內部也受到震憾。加上報紙報導他的傷是「軟骨撕裂」更嚇了民明一大跳。

我們知道手上主要的軟骨組織就是肩膀和手肘,而就黃俊中自己表示的「我的臂傷跟當年王建民的情況差不多,不是韌帶撕裂,是骨頭和骨頭接縫間像轉動軸的軟骨撕裂,一投球就會疼痛,得動手術修復軟骨,預估復健期要1年,1年後才可以開始練投。」來看,應該是肩膀靠近labrum位置的軟骨,這是相當嚴重的傷,很可能會危及他的投手生涯。

但是民明愈去研究報導內容,內心產生的疑問就愈多。雖然民明不願將這件事朝陰謀論的方向推,但這整件事情不僅發生的太突然,也有相當多的細節有前後矛盾之虞。隱藏在表相之內的真實情況還混沌未明,但民明有種感覺,整起事件恐怕並不如報紙報導那般簡單。

黃俊中既然有傷要在美國動手術做復健,卻又主動提出要球隊將他釋出,這是第一個令民明百思不解的地方。在美國動手術外加復健的費用極為高昂,絕非沒有醫療保險的人自費可以負擔。而他跟紅襪隊的合約到2006年底,球隊理所當然要負擔他動手術跟復健等的支出,但這份義務將在他要求跟紅襪終止賓主關係後消滅。如果黃俊中仍打算留在美國把傷養好,就算再古意也不應該故意放棄跟紅襪契約,然後在紅襪隊已經對他無義務的情況下再去跟紅襪隊談之後的保險給付之類事宜。只要仍有約在身,這種事情根本不用去談,球團會主動把一切打理妥善,就如同郭泓志跟道奇隊的關係一般。搶在有傷之時要求離隊,只能說是自找麻煩。

且他跟紅襪隊解約後,黃俊中的留美簽證就要失效,他沒有辦法以自由球員身份死賴在美國一整年不走。報導中提到他要留在美國養好傷的事情,在找不到新東家幫他處理簽證問題之前,理論上是辦不太到的。

最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如果是受了要開刀整季報銷的重傷,在遭遇這個可能是球員生涯最嚴重的困境,黃俊中怎麼會認為自己是「自由自在、海闊天空」?整季報銷的球員既不會有其他球團要,離隊後又失去了原屬球隊的支援,等於是逼自己走進死胡同。黃俊中竟然認為自己是海闊天空,民明認為其中必有文章。

要能滿足黃俊中自請離隊的要件,合理的解釋只有一個,就是這份報導只是掩飾黃俊中的經紀人張世祺正在做、或是打算做什麼事情下擺在檯面上的說詞。要嘛是他要黃裝傷以製造脫逃的理由,要嘛是他在設計讓黃脫逃的計劃中不慎讓黃受了傷。只有在已經有給球員轉換東家的計劃時,經紀人才會要球員在需要原球團支付醫療保險等的情況下,還提出跳離其保護傘的要求。

假癡不癲,寧偽作不知不為,不偽作假知妄為;靜不露機,雲雷屯也。先裝瘋賣傻,等待對手失去警戒心時再一舉反撲。三國時代魏國的司馬懿因為權力被大將軍曹爽架空,假裝稱病在家休養;在曹爽派李勝去探病時,司馬懿還假裝已經病到「持盃飲粥,粥皆流出沾胸」,曹爽因此對司馬懿失去戒心;於是就在一次曹爽等人隨魏帝出城時司馬懿發動兵變,盡誅曹爽及其黨羽,並重掌大權。

如果經紀人認為旗下球員在所屬球團前途無亮,認為轉換環境後才能飛黃騰達。因為黃俊中已經因簽證問題錯過一個球季,若再生一個會讓球員整季掛掉的理由,在連續兩季無法出賽的前提下可能取得被原球團釋出的機會,之後就可以「海闊天空」去其他球隊或是轉戰日職。

假設黃所受的傷並沒有肩膀軟骨撕裂那麼嚴重,卻跟球團謊報,以求取被釋出的機會。若傷只需要修養一陣子而無須動刀,卻選擇不報告球團並由球團安排檢查,而選擇自行就醫,這樣的確可以達到隱瞞醫院報告的目的,之後以傷勢嚴重為由達到被釋出提早成為自由球員的目的。接下來就可以在短時間內跑去所謂的小市場球隊或是日本職棒參加測試。如果真做此打算,那張世祺和黃俊中將會因此為自己惹來極大的麻煩。

早在去年王建民奧運一百球事件時,民明就提醒過美國人很講究誠信問題。受到labrum軟骨撕裂的傷又說要開刀加復健,2005年絕無可能再登板投球。如果只是裝傷,為了取得轉隊機會卻要付出一整年不比賽的代價,怎麼看都不划算。但若不裝像一點而要在近期內去參加美職其他球隊或日職球隊的測試,順利轉隊並上場投球後,謊言就將立刻被揭穿。以假傷欺騙紅襪隊然後轉隊的事一曝光,不但再次傷害台灣在美國棒球界的聲譽,紅襪隊一告下去保證會讓張世祺跟黃俊中吃不完兜著走。

假如軟骨撕裂傷是真的呢?照黃俊中所言他的傷是在肩膀位置而非手肘,這種嚴重到可能結束一個球員的投手生涯的傷,絕沒可能在什麼事都沒做的情況下自然發生。去年黃俊中奧運時還沒有狀況,所以如果出事也該是在去年底返台到今年初返美到春訓開訓前的那段時間。這段期間黃俊中究竟做了什麼會讓他受到這種重傷的事情,民明想只有他跟他的經紀人知道了。前幾年黃俊中沒有經紀人時也好好的,到底張世祺安排的是什麼樣的菜單會搞到讓黃整季報銷,還讓黃在報銷後跑去跟紅襪隊拿離隊證明,其中緣故並不難猜。

依民明判斷,無論黃俊中真傷假傷,可能都跟他的經紀人張世祺暗中策劃安排他轉隊有緊密關聯。台灣的經紀人普遍對美職認知不足,有著「大市場的球隊升上去機會少」的觀念而安排旗下球員轉隊事宜的想法並不奇怪。民明猜測張世祺可能是先要黃俊中裝傷,等取得離隊證明後再參加別隊測試找尋新東家;或著是先測試,希望跟新球隊取得默契後再找理由離隊,但卻偷雞不成反而讓黃先受了傷。

雖然民明對這個猜測的正確性不敢打包票,但就目前所有能得到的資訊,沒有比這還要更能解釋每一個不合理之處的答案了。民明猜想張世祺就是要黃俊中離開紅襪,所以就算是傷了,也要冒著可能沒錢負擔復健費用的險去要一紙離隊證明。只是張世祺明明知道自己客戶跟原球隊還有兩年約,竟還打著轉換東家的主意,這類想劈腿的意圖是注定要受到懲罰的。

民明內部就曾有人遇過跟女友出外時同時撞見兩位前女友的事情,史稱高雄車站三代同堂事件。雖然三任女友交往時間錯開,但當時的尷尬也讓當事者永難忘懷,更何況是如果腳踏兩條船然後不幸被抓包了。整起風波民明相信是源自張世祺意圖玩火,但因為這樣就害到自己剛簽下不久的客戶,也難怪民明用google搜尋他所屬的經紀公司時會發現他們的主業變成販賣體育用品的了。

不用說,水蜘蛛忍術的起源,跟劈腿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摘自民明書房刊【給小孩子看的中國歷史故事】

發表者: 民明   文章分類: 民明時事  

1 則留言 »

  1. […] 結果被民明踢爆是他被經紀人安排去日職測試受傷。而且後來吳育光還因此在聯合晚報上寫文章戰民明,被收錄在這裡。其中還包括他們找了吳育光去採訪紅襪隊,結果被他一口回絕的事情 […]

    自動引用通知 by 沒見過壞人嗎? » Blog Archive » 吳育光 — 14 3 月, 2010 @ 2:2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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