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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23 4 月, 2005

笨蛋再狡猾,還是笨蛋

民明運動科學特搜班 總代、總協調

相傳中國古代,鐵腿門和鋼拳門為東北地區兩大主流門派。雖同為拳法大家,鋼拳門的威望和聲勢一直以來卻總是壓過鐵腿門。

鐵腿門的掌門林鬼素為扭轉頹勢,下了很大的賭注,他以戰敗門派必須解散做條件,向鋼拳門掌門相奉箕下挑戰書,決戰地點定在長白山的一處盤隆冰。

盤隆冰是冰洞中劇烈的高低溫差造成的巨大蕈狀冰,直徑約二十公尺,中國東北與日本北海道一帶不知名火山都有無數這類冰洞。

林鬼素知道自己實力尚不足以擊敗相奉箕,便想利用盤隆冰的特性影響對手平衡感進而取勝。事與願違,雖然鋼拳門相奉箕的腳步受制於冰無法任意移動,起碼他的鋼拳仍得以施展;反觀林鬼素以腿法為主的鐵腿門武術卻完全無法在滑冰上發動攻擊。最後林鬼素慘敗,鐵腿門也被迫解散。「就算是再狡滑,笨蛋還是笨蛋」,據說就是相奉箕在接收鐵腿門令旗時說的話。現在室內滑冰場的英文(rink),據說便是源自於林鬼素的名字。

摘自民明書房刊【冰的科學】

紅襪隊總經理特助兼國際球探部總長Craig Shipley上週接受某台灣媒體訪問,談到黃俊中被釋出的問題。這個宛如羅生門的事件,勞資雙方雖然各說各話,但共通點是證實了黃俊中的確受傷,否定了民明當初猜測的「假癡不癲」可能性。這會是自「地獄禪」之後再一次的挫敗嗎?

當然不是。民明只是提出假造傷勢的可能性,從來沒有否認他真傷的可能。民明的預測裡,不論是假傷的「假癡不癲」還是真傷的「弄巧成拙」,結論都只有一個,那就是黃俊中的經紀人張世祺在玩火,最後燒到自己也燒到他的客戶,只是弄成真傷也燒得太嚴重了。

而我們現在有雙方的說法來做對質了,藉由雙方的說法,我們可以將事實的真相給完整地拼湊出來。

上周,旅美小聯盟投手黃俊中受傷遭到紅襪隊意外釋出,引起輿論許多爭議與探討,黃俊中的台灣友人張世祺表示,似是而非,有些傳聞與事實有所出入。

<聯合晚報 2005.03.22>

欲蓋彌彰。張世祺在簽下黃佳安時大搖大擺聲稱黃俊中也是他的客戶,怎麼現在不敢講真實身份要改說自己是「友人」呢?可以心裡有鬼,但是心裡有鬼還要展示給大家看心裡的鬼就實在莫名其妙。

不想讓老闆生氣和難過,黃俊中向班薛林頓說:「請你將我釋出吧!」班薛林頓滿臉錯愕,因為紅襪隊與黃俊中間還有兩年合約,黃俊中竟然主動要求釋出,班薛林頓權衡得失後毅然答應。

<民生報 2005.03.17>

傳聞二:黃俊中是遭紅襪隊解約而非釋出。

<聯合晚報 2005.03.22>

Shipley:Cherington否認黃俊中曾主動要求被釋出,並說明解約他的理由是因黃俊中在「在球團允許範圍以外(outside of Red Sox stipulation)」的活動中受傷。

<蕃薯藤 2005.04.12>

不出民明所料,怎麼會有人在急著要錢動手術的時候主動要求被球團釋出,平白複雜化醫療費用的問題?所以這個釋出並非黃俊中所願是早就可以確定的。

至 於這個outside of Red Sox stipulation,是紅襪隊隱諱的透露這起謎團的關鍵。而聯合晚報吳大記者寫的闢謠報導,寫了個不知所謂的「傳聞二」。民明什麼時候在「解約」和 「釋出」中作文章了?其實民明也不懂吳大記者的定義裡解約和釋出有什麼不同,不過既然想到這篇報導是為做張世祺打手而特別寫的,那將黃俊中是否主動要求釋 出的問題私自改成是被解約還是被釋出,也就不奇怪了。

黃俊中認為,去年代表中華隊打奧運,是經由紅襪高層同意的,他並沒有違反合約,而且他迄今仍不了解為何會受傷,因為去年從雅典歸來到去年底再度返台探親,他的手臂都還好好的,一直到今年1月底回到洛杉磯才出現毛病。

<民生報 2005.03.17>

Shipley:我們並不清楚黃俊中受傷的時間點,只知道是在他報到春訓之前。我們也不認為他是打奧運時所受的傷。

Shipley:所謂「在紅襪隊允許範圍以外的行為」,即任何沒有取得紅襪隊許可的行為。而黃俊中去打奧運是有取得我們的許可的。因此我們認為黃俊中是在球隊控管以外的行為中受傷而被釋出的。

<蕃薯藤 2005.04.12>

結合雙方的說法,我們可以知道黃俊中是因為「在紅襪隊允許範圍以外的行為」受傷的,也就是說不是打奧運的關係,時間點是在他從雅典回國到返美之間的幾個月內。所以問題的關鍵就在什麼是「在紅襪隊允許範圍以外的行為」了。

張世祺表示:絕對不是(因為參加日本球團測試而受傷)。黃俊中去年12月初返台,只有2個月的期限,必須在1月底回美,而黃俊中在奧運表現不錯,日本大榮 鷹隊對他有興趣,計畫2月初來台測試,但黃俊中與紅襪隊還有2年合約,且時間上無法配合而作罷,受傷是在回洛杉磯自主訓練才發現的。

張世祺表示:黃俊中受傷,手術後復健要1年時間,不免讓原本對他有興趣的球隊為之卻步,不過據悉日本阪神虎隊對他有期待,只要1年後他能恢復實力,不排除再與其接觸。

<聯合晚報 2005.03.22>

Shipley:如果黃俊中的經紀人為他安排任何測試,不論是日職球團或是其他職業球隊,這種行為都是違法的。我們有聽到這方面的傳聞,但都沒有獲得證實

Shipley: 除非張世祺曾跟那些球隊接觸過,否則他不可能知道有哪些球隊對黃俊中感興趣。如果他真的去跟別的球隊接觸,那將是違反合約的行為。另外,從未有球隊向我們 表示對黃俊中的興趣。我們不認為日職球團會對一位至今只在高階一A以上的層級投過11局的投手感興趣,黃俊中這11局是在2003年高階一A的 Sarasota隊投的。

<蕃薯藤 2005.04.12>

事實逐漸明朗化了,有日職球隊對黃俊中感興趣並安排測試,這些事情紅襪隊也有聽說,雖然他們無法證實,不過不必他們去證實,張世祺本人已經證實確有此事了。由於日職球隊要找美國系統的洋將也會先跟該球員所屬的球隊談,並不會跳過球團直接跟球員的經紀人談,而紅襪隊已經否認有其他球隊跟他們接觸了。因此張世祺會知道那麼多關於日職球隊的消息,除了他自己跟那些球隊接觸並欺瞞他們已經得到紅襪隊的授權以外,沒有其他的可能。而這很明顯地是違反合約的行為。

當然,黃俊中去年意外沒取得工作簽證,也提供了張世祺欺瞞日職球隊的機會。日職球團會對黃俊中這種等級的球員感興趣,但是不會有興趣到願意買斷他的美國職棒合約。黃俊中去年不在紅襪隊任一階級農場球隊的名單裡頭,也找不到他在球團裡的任何活動,張世祺要先唬過日職球隊讓他們以為黃俊中是自由身並不困難。只不過他們沒見過紅襪釋出黃俊中的正式消息前,總是會跟紅襪隊做確認。所以就算是黃俊中沒受傷被釋出,張世祺的欺騙行為也是早晚要被揭發。

違反合約的事情,當然屬於「在紅襪隊允許範圍以外的行為」。

雖然張世祺表示黃俊中最後因時間無法配合而沒有參加測試會,不過這理由實在欠缺考慮,黃俊中要回美國的時間又不是回去前三天才決定的,要說日本人會因此錯過時間很難令人信服。

Shipley:我們的亞太區球探Jon Deeble曾經試著跟張世祺聯絡,但張世祺並未回應,之後幾次試圖聯絡他也沒有回電。

<蕃薯藤 2005.04.12>

紙包不住火,只有選擇消失一途。

張世祺妄想利用黃俊中去年一整年不在紅襪球團系統做掩飾,瞞天過海將他偷轉到日職球團去。但要同時欺騙日職球團跟美職球團,若不是太聰明真有一套妙計,就是笨到不知道對手的根基。中國這句流傳已久的諺語「笨蛋再狡猾,還是笨蛋」拿來描述張世祺真是再貼切不過。

只是,一位年輕豪腕就這樣變成風了。民明對此也不禁唏噓。

附帶一提,去年棒協曾經企圖將陳金鋒等旅美好手轉介到日本職棒,雖然他們宣稱是為了讓選手有表現的機會,但民明認為這是為了方便未來徵召而安排的陰謀。而這次的黃俊中事件,與先前棒協的行動有沒有關係,就不得而知了。

發表者: 民明   文章分類: 民明時事  

1 則留言 »

  1. […] 結果被民明踢爆是他被經紀人安排去日職測試受傷。而且後來吳育光還因此在聯合晚報上寫文章戰民明,被收錄在這裡。其中還包括他們找了吳育光去採訪紅襪隊,結果被他一口回絕的事情 […]

    自動引用通知 by 沒見過壞人嗎? » Blog Archive » 吳育光 — 18 6 月, 2010 @ 2:0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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