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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民明網 &#187; 2003 大東亞拳法選手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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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札幌亞錦賽黑幕後的真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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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0 Sep 2004 03:01:43 +0000</pubDate>
		<dc:creator>民明</dc:creator>
				<category><![CDATA[2003 大東亞拳法選手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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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民明運動科學特搜班　總協調 在雅典奧運熱熱鬧鬧地結束之後，中華隊拿到前兩屆都是荷蘭隊拿去的第五名成績，在許多包含擁有大會排名前幾的強投、超防呆賽程以及較他國為長的集訓時間等有利因素的加持下還不能打出超越整體實力的演出殺進前四強，當然是一個令人失望的結果。在這個結果出爐之後，許多球迷都有共同的疑問，究竟我們是怎麼取得奧運參賽資格的？ 時間拉回到2003年11月，日本第二次主辦奧運資格賽，國內的主流意見認為奧運資格賽長久被日韓兩國霸佔主辦權，是一種意圖封殺台灣的行為。這說法當然是禁不起考驗的，從奧運成為正式項目以來，亞洲也才舉辦過4次奧運資格賽，分別是日本兩次、南韓一次以及中國一次，只要下一次給台灣主辦，看起來就是十分平均。利用樣本數的盲點來煽動群眾情緒在當時是一種主流，不過既然事情過去了半年，也該讓自己的判斷力醒過來才是。 亞錦賽的賽制對中華隊十分有利，這點許多球迷在經過半年的冷靜之後已經多半能夠接受，包含熱血的愛國主播蔡明里在民明書中也承認了這一點，雖然他在半年前為了要煽動球迷情緒必須在電視上不停強調賽制對中華隊十分不利，以塑造一種被害的形象來加強球迷的向心力，這種手法十分常見。 「日本主辦的亞錦賽賽制對台灣最為有利」與「日韓聯手夾擊台灣」這兩個說法當然是矛盾的，因此許多人不能理解為什麼去年日本要採用這種賽制，最後只能用日本人托大來解釋。這種說法當然是不通的，謹慎行事雖然在現代日本逐漸式微，但在傳統文化依舊強勢的日本棒球界，當然不可能犯下這種巨大的錯誤。加上這次亞錦賽整個賽程長達七天，賽制修改一下讓台日韓三國也從一開始就參賽打個雙循環直接取前兩名晉級奧運當然是可行的，而且以前的亞錦賽就這樣打過，技術上毫無問題。 所以日本人採用這種對台灣最有利的賽制，理由只有一個，就是日本其實是比較希望台灣跟他們一起去雅典的，不論原因是因為他們討厭南韓還是認為跟台灣一起去雅典會比較好打。畢竟從一開始「日韓聯手」就是一個很奇怪的東西，對這兩國稍有瞭解的都知道這兩國關係向來不睦，不僅是歷史上的國仇家恨，還是政治上兩國的領土紛爭，在體育上當然兩國是最大的競爭對手，尤其是兩國都相當重視的棒球和足球運動。「對南韓人來說，什麼都可以商量，就是不能輸給日本！」這種說法是深植在南韓人心中的。日本人雖然沒那麼誇張，但是跟南韓手牽手哥倆好這種事情是沒門的。 所以當中華隊順利地借到福岡巨蛋練球，還有閒去對日本隊也要使用這個球場打壯行試合順便舉辦福岡巨蛋開幕十週年慶造成中華隊必須中途離開，而不能佔領該球場到亞錦賽開打而大發牢騷時，南韓隊是一個球場都借不到。 除了賽制與球場借用等小動作之外，民明認為做得最明顯的就是大會的識別標記了，大會的識別標記在2003年的上半年就已經公布，其中最討喜的當然是大會吉祥物（Mascot Characters）Q-Mits了。 Q-Mits是可愛的三位球形棒球選手，在大會的英語播報裡頭有詳細介紹這吉祥物的來由，「Q」跟日語的kyu（球）音近，而「Mits」則與日語的mitsu（三）或英語的meets音近，因此Q-Mits有「三粒球聚在一起」的意思。 在札幌隨處可見這三位吉祥物的圖片，其中最常出現的是這張排隊圖，Q-ta排第一，Ba-ta排第二，Pi-ta最後。最後的亞錦賽排名也如這張圖一般，這或許可以當作是設計人的心願吧。 為什麼是三而不是四或五呢？這當然是因為亞洲棒球最強的國家就是台日韓三國，其他國家的實力距離這三國都有不小的距離，一提到亞洲棒球就是這三國，不會多也不會少，所以Q-Mits自然就是代表亞洲這三個棒球強國聚集在札幌的意思。既然如此，這三粒球當然就是各自代表一個國家的代表性選手了。 大會是這樣介紹這三粒球（選手）的： Q-ta: The cheerful, serious Q-ta is class president, and as baseball team captain too. He is a dependable guy who keeps his teammates together. Pi-ta: Pi-ta can be a little temperamental. He may not talk a lot, but he is really sweet.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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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3　大東亞拳法選手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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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5 Jul 2004 17:59:22 +0000</pubDate>
		<dc:creator>民明</dc:creator>
				<category><![CDATA[2003 大東亞拳法選手權]]></category>
		<category><![CDATA[民明專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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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民明運動科學特搜班 兩年舉辦一次的大東亞拳法選手權，每逢淤凜比古大武會就成為大武會亞洲代表的資格決定戰。2003年在大日本帝國北海道的本屆賽事，台灣派出了史上最強軍 團，意外地打倒韓國而取得次年淤凜比古的出賽權。民明特別派出兩位成員現場坐鎮，全程目睹這足以被稱為奇蹟的三天。附帶一提，在這三天內誕生的賭神傳說， 不用說民明也親眼看見了。 札幌亞錦賽黑幕後的真相]]></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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